潘开荣律师 09:00-21:59
潘开荣律师
潘开荣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914143769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914143769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工作任务,劳动者被迫解除获赔经济补偿金

发布者:潘开荣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4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江某自2004年3月入职无锡某精工公司,一直从事叶片抛光岗位,计件月工资12000元左右。无锡某精工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发出《关于公司搬迁的通知》,通知因公司土地拆迁及业务转型需要,将公司由旺庄街道东裕村搬迁至十五公里之外的硕放街道,公司原有设备淘汰变卖,搬迁后公司业务会作出转型调整,放弃低端能源叶片市场,员工劳动合同主体同步进行变更。2022年1月开始,公司处理变卖设备,产品收尾。2022年2月7日,公司通知员工老厂正常出勤,但是不提供工作岗位,没有机器设备,没有任何工作内容。2022年3月7日开始新的厂址出勤,公司同样不提供任何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2022年3月22日,江某收到2月到手工资2600元,2022年4月21日,收到3月工资1901元。江某无法忍受工资从12000多元降到不到2000元,委托本律师代理案件,

接受代理后,指导劳动者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被迫解除,江某于2022年4月22日正式通知被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接受委托后,经劳动仲裁、诉讼一审,经法院调解,最终获得11.4万元经济补偿金。批量案件,江某另有4位工友一起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最终均获赔经济补偿金。

潘开荣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9
  • 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
    • 执业9年
    • 18914143769
    • 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58次 (优于97.5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4次 (优于95.6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212分 (优于96.5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9篇 (优于99.76%的律师)

    版权所有:潘开荣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1758 昨日访问量:40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