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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成功案例分享

发布者:龚兰兰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68人看过 举报

2026-04-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赵某与担保人谢某系朋友关系。2024 年 5 月,借款人谢某因资金周转需要,经担保人谢某介绍向委托人借款 30000 元,委托人以现金 + 微信转账方式足额交付,借款人出具借条,担保人先后出具微信担保及书面续担保文件。借款后,借款人与担保人仅陆续还款 6000 元,尚欠 24000 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拒不偿还。委托人多次催收无果,委托我所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借款人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二、案件分析

  1. 法律关系清晰:借条、转账凭证、担保文件等证据完整,借贷关系与保证关系依法成立,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

  2. 保证责任认定:案涉保证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依法认定为一般保证,担保人仍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1. 本金与利息计算:已还款项均冲抵本金,剩余本金 24000 元事实清楚;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依法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 程序要点: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与裁判结果。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1. 借款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 2400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 24000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 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3. 案件受理费由借款人承担。本案委托人核心诉求全部实现,合法债权得到司法确认与保障。

四、办案心得

  1. 证据是胜诉基石:民间借贷务必留存借条、转账记录、担保文件、催收记录等完整证据链,避免现金交付无凭证、口头担保无书面确认等风险。

  2. 精准适用法律:《民法典》对保证方式采一般保证推定规则,与旧法不同,代理此类案件需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依法主张保证责任。

  3. 程序权利不放弃:被告缺席不必然不利,代理人需完整举证、清晰陈述,协助法院查明事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4. 风险提示前置:建议出借人明确借款期限、利息、保证方式与期间,从源头降低履约与追偿成本,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龚兰兰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202840465),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22年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达州
  • 执业单位: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720********0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1511720********08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