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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亲子关系纠纷胜诉案例分享

发布者:龚兰兰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31人看过 举报

2026-04-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李先生与女方于 2010 年登记结婚,2016 年生育一子,2024 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李先生抚养,李先生持续承担抚养费用。后委托人因合理怀疑,先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DNA 鉴定,两份鉴定报告均排除委托人系孩子生物学父亲。委托人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无亲子关系、停止支付抚养费、返还已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承担鉴定费用等。

二、案件分析

  1. 法律关系定性本案属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核心是推翻基于婚姻及出生登记形成的法定亲子关系推定,恢复身份关系真实性。依据《民法典》第 1073 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父方可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并举证证明无血缘关系

  1. 核心争议焦点

    • 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 已付抚养费应否返还及金额认定;

    • 精神损害赔偿应否支持;

    • 鉴定费用如何分担。

  2. 办案思路与证据策略

    • 固定两份亲子鉴定报告,形成直接、权威的否定性证据;

    • 梳理微信转账、支付凭证,完整呈现多年抚养支出事实;

    • 结合被告庭审自认,夯实无亲子关系的事实基础;

    • 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抚养费,以人格利益受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构建完整请求权基础。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主张,作出如下判决:

  1. 确认委托人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委托人无需再支付抚养费,孩子由女方抚养;

  2. 判令女方返还抚养费120000 元

  3. 判令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 元

  4. 判令女方承担有效司法鉴定费用2400 元

  5. 驳回委托人其他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合理分担。

本案实现身份关系纠错、财产返还、精神抚慰三重维权目标,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四、办案心得

  1. 证据是胜诉基石:亲子关系纠纷中,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定案关键,同时需完整留存抚养支出凭证,形成严密证据链。

  2. 法理与情理并重:此类案件不仅涉及财产返还,更关乎人格尊严与情感伤害。律师既要精准适用法律,也要关注当事人心理,兼顾法理与人情。

  3. 尊重未成年人利益:办案中坚持不公开审理,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在维护委托人权益的同时,恪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4. 专业定位实现价值:婚姻家事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身份、财产、情感多重维度。律师需深耕专业,以严谨逻辑与温情服务,帮当事人走出困境、重拾尊严。


龚兰兰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202840465),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22年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达州
  • 执业单位: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720********0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1511720********08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