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李先生与女方于 2010 年登记结婚,2016 年生育一子,2024 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李先生抚养,李先生持续承担抚养费用。后委托人因合理怀疑,先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DNA 鉴定,两份鉴定报告均排除委托人系孩子生物学父亲。委托人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无亲子关系、停止支付抚养费、返还已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承担鉴定费用等。
法律关系定性本案属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核心是推翻基于婚姻及出生登记形成的法定亲子关系推定,恢复身份关系真实性。依据《民法典》第 1073 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父方可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并举证证明无血缘关系
。
核心争议焦点
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已付抚养费应否返还及金额认定;
精神损害赔偿应否支持;
鉴定费用如何分担。
办案思路与证据策略
固定两份亲子鉴定报告,形成直接、权威的否定性证据;
梳理微信转账、支付凭证,完整呈现多年抚养支出事实;
结合被告庭审自认,夯实无亲子关系的事实基础;
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抚养费,以人格利益受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构建完整请求权基础。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主张,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委托人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委托人无需再支付抚养费,孩子由女方抚养;
判令女方返还抚养费120000 元;
判令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 元;
判令女方承担有效司法鉴定费用2400 元;
驳回委托人其他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合理分担。
本案实现身份关系纠错、财产返还、精神抚慰三重维权目标,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证据是胜诉基石:亲子关系纠纷中,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定案关键,同时需完整留存抚养支出凭证,形成严密证据链。
法理与情理并重:此类案件不仅涉及财产返还,更关乎人格尊严与情感伤害。律师既要精准适用法律,也要关注当事人心理,兼顾法理与人情。
尊重未成年人利益:办案中坚持不公开审理,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在维护委托人权益的同时,恪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专业定位实现价值:婚姻家事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身份、财产、情感多重维度。律师需深耕专业,以严谨逻辑与温情服务,帮当事人走出困境、重拾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