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因朋友资金周转需要,先后两次向对方出借资金共计 20000 元,均通过微信转账交付,对方出具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期限、违约责任及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借款到期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委托人多次催收无果,遂委托我方代理诉讼维权。
本案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二、案件分析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委托人本金、合法逾期利息、律师费等核心诉求均获全额支持,胜诉效果圆满。
龚兰兰律师
发布者:龚兰兰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3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因朋友资金周转需要,先后两次向对方出借资金共计 20000 元,均通过微信转账交付,对方出具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期限、违约责任及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借款到期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委托人多次催收无果,遂委托我方代理诉讼维权。
本案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委托人本金、合法逾期利息、律师费等核心诉求均获全额支持,胜诉效果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