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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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维权案二审改判胜诉,某中级法院首次穿透认定借贷关系

发布者:杨春荣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4人看过 举报

2026-08-25

律师观点分析

P2P维权案二审改判胜诉,某中级法院首次穿透认定借贷关系 

 

案件概述:

出借人C女士系唐山市居民。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某空理财”APP累计出借多笔款项,出借后平台通过短信通知出借成功(含出借期限、金额、回报率等)。起初平台如期还本付息,自2020年8月起停止还款,至今尚欠多笔出借款未归还。

C女士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富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65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属中介合同关系,驳回C女士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C女士负担。C女士不服,继续委托河北秉信律师事务所杨春荣律师代理上诉。二审法院全面审查后,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C女士的核心诉求。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对抗极其激烈,被告某富公司聘请律师团队,构建了三重严密防御,并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类案施压:

1. 资质与法律关系抗辩

某富公司主张其系依法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已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及备案证明;援引行业管理法规,主张与C女士之间仅成立中介服务合同关系;并以《服务协议》明确约定“平台仅为信息中介、不承担清偿及连带责任”为核心依据。

2. 电子签名与合同效力抗辩

某富公司主张C女士通过点击确认方式签署了电子签名授权文件,相关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援引外地法院生效裁定,主张类似电子签名已被确认合法有效。

3. 最高人民法院类案援引抗辩(核心压力点)

某富公司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类案裁定,该裁定认定出借人与平台之间成立中介服务合同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同时援引人民法院案例库相关案例,请求法院“同案同判”,驳回C女士全部诉请。

本案的真正难点:最高人民法院类案裁定对同类案件具有极强的示范压力,全国绝大部分法院均据此认定平台为信息中介、不承担还本付息义务。要在唐山地区实现零的突破,必须从资质瑕疵、格式条款、交易实质三个维度形成完整论证闭环,这对代理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战略眼光提出了极高要求。

 

案件结果:三大突破点逐一击破,二审全面改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在三个关键抗辩点上作出对出借人有利的认定,最终撤销一审判决、全面改判支持C女士关于本金和利息的核心主张:

突破一:否定某富公司的“信息中介资质”

法院指出,根据相关监管法规,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院认定:某富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也未在《营业执照》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经营范围。某富公司抗辩主张其具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资质、“仅为信息中介”,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突破二:击穿“格式条款”的免责效力

法院认定《服务协议》系某富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电子文本式格式合同,条款众多、内容冗长、晦涩难懂;其中“平台仅为信息中介、不承担清偿责任”的核心条款,与平台向出借人展示的“类似于银行发售的金融理财的投资产品”内容不相一致,更容易造成出借人基于对产品信赖而忽视该条款;且某富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出借人进行了提示及说明义务。据此,法院认定该格式条款对C女士不生效。这一认定直接瓦解了某富公司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类案的事实基础。

突破三:穿透审查“交易模式”,认定某富公司为实际借款人

法院通过调查发现关键事实:出借人将资金交由“某空理财”APP并充值于该公司在第三方托管银行开立的资金存管汇总账户项下后,某富公司将出借人资金在其系统内自动匹配、打散后向不特定自然人进行出借或受让债权,出借人的资金被拆分成份数数量极大、数额极小的金额提供给不特定借款人;借款人及出借金额的选择均由某富公司以出借人名义决定,决定前未就相关信息反馈出借人并取得同意;出借人并不知晓借款人详细信息,无法根据借款人资质及借款金额自主选择,客观上亦难以向规模如此庞大的借款人群体主张权利。

法院据此综合运用“资质瑕疵+格式合同+平台控制交易”三重要素,穿透认定:某富公司在本案中并非仅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提供方,而是实质上的借款人,C女士与某富公司之间形成借贷合同关系。这一“穿透式审查”思路,与多地法院近期判决平台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裁判新动向高度契合。

律师观点:唐山首例的独创性与标杆意义

1. 唐山地区零的突破的标杆意义

在最高人民法院类案口径下,唐山地区出借人维权长期处于“起诉难、一审败诉多、二审改判更难”的困境。在唐山地区,该类维权之前完全没有生效裁判/成功维权案例。本案系唐山地区公开裁判文书中,首个成功突破“平台为信息中介不担责”裁判惯性、由二审法院明确穿透认定借贷关系并改判支持还本付息的重要案例。这一零的突破为唐山及周边地区仍在与某富公司博弈的出借人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路径,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

2. 敢于在“最高人民法院类案壁垒”前另辟蹊径

面对最高人民法院类案裁定的强大示范效应,以及某富公司聘请律师团队、准备数十份证据的严密防御,杨春荣律师没有沿袭“出借人-平台”表面关系的一般抗辩,而是深入挖掘某富公司经营中的资质备案瑕疵、格式条款提示义务缺失、以及“资金打散匹配”的交易实质,构建了“穿透认定借贷关系”的完整论证链条,最终说服二审法院突破类案口径予以改判。

3. 对出借人大规模维权的示范价值

据公开报道,某富平台涉及数十万出借人、数百亿待收。在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信息中介不担责”的大背景下,出借人维权陷入僵局。本案证明:即便在最高人民法院类案压力下,只要律师能够精准打击平台的“资质瑕疵+格式条款+交易控制”三大软肋,二审法院依然可以穿透认定借贷关系并予以改判。杨春荣律师随后办理的Z先生案(唐山某基层法院一审胜诉)更是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维权路径的可复制性。

本案启示:P2P平台清退浪潮中,出借人维权绝非“立案即败诉”。杨春荣律师通过本案证明,专业的法律分析、系统的证据组织、以及对平台合规瑕疵的深度挖掘,完全可以在“类案壁垒”中撕开突破口,甚至在二审层面实现从“败诉”到“全面改判胜诉”的逆转。对于唐山地区乃至河北省内仍在与某富平台博弈的出借人而言,本案无疑是一盏明灯。

在唐山地区,该类维权之前完全没有生效裁判/成功维权案例。杨春荣律师凭借对平台资质瑕疵、格式条款效力及交易实质的深度剖析,成功突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类案裁定的裁判惯性,由二审法院穿透认定某富公司为实际借款人并改判支持还本付息,为唐山地区出借人开辟了全新的维权路径。

河北秉信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律师 17年深耕 · 专注复杂民商事与刑事辩护 【核心优势】 P2P爆雷维权专家: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唐山
  • 执业单位:河北秉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2200911452348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侵权、交通事故、综合
河北秉信律师事务所
11302200911452348 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侵权、交通事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