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案号为(2023)冀 0102 刑初 **** 号,由石家庄市某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背景与经过:网络赌博平台常以层级代理、流水返佣模式发展下线,参与推广、发展下线的人员即便并非平台组织者,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2022 年至 2023 年间,“a”“b” 等网络赌博平台以层级分销模式运营,被告人林某经他人介绍参与其中,逐步发展下线成员,通过团队投注流水获取提成收益。林某曾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 2023 年 4 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提起公诉后,林某委托河北德公(北京)律师事务所任志祥律师担任辩护人。
争议焦点: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认定,其是否构成从犯;结合其前科劣迹与参与程度,应如何适用量刑幅度。
处理思路与律师工作:任志祥律师全面梳理案卷与司法审计报告,确立 “从犯认定 + 多情节从轻” 的核心辩护策略。律师结合犯罪层级与分工证据,提出林某处于犯罪链条末端、层级较低、作用较小,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当庭举证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结合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特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法院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林某系从犯,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0 元。
律师提示:网络赌博的推广、代理、发展下线行为均可能触犯开设赌场罪,切勿因小额利益参与涉赌活动。涉案后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依法争取从轻处理。
任志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