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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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胜诉案例:第一次判不离,分居满一年二次起诉成功离婚并争取到抚养权

发布者:陈志祥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32人看过 举报

2026-08-28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法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我是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我方二次起诉,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同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案件基础事实

双方婚后生育一名女儿,男方多次对外大额负债,隐瞒借款用途,给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夫妻矛盾激化,双方开始分居。

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之后双方没有修复感情,原告在外租房,持续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我方诉求:判决离婚,婚生女由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我方核心代理观点

1.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已满一年,符合法定应当准予离婚情形。双方无任何沟通交流,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应当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孩子长期跟随原告生活,日常生活起居均由原告照料,孩子也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维持现有生活学习环境,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抚养权应当判归我方当事人,同时由男方承担每月抚养费。

一审裁判结果

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由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每月两次探望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办案感悟

民法典新规: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应当判离。第一次没判离,一定要保留分居证据,为二次诉讼做好准备。

陈志祥律师,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大学法律本科,已连续执业超20年。自2002年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办理办理房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7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民间借贷、离婚、侵权、刑事辩护
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
1350120********78 房产纠纷、民间借贷、离婚、侵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