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诉前财产保全给逾期货款平添保障 广州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我的老客户,一直以来涉及客户欠款问题都委托我提供法律帮助。自2024年开始,该公司向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化工材料,被拖欠货款88万余元,多次协商索要未果,不得已委托我诉讼索款。考虑到诉讼时间较为漫长,为保障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委托人能顺利拿到货款,我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立案登记时,一并申请了线上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审核通过后,我向管辖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递交了纸质立案资料,法院受理了诉前财产保全,案号为(2025)粤1973财保3637号。之后,法院保全组工作人员根据此裁定冻结了该公司的公账号,遗憾的是该司公账号已经没有什么钱款可冻结了,这足以说明该公司经济已经发生危机。知悉这个情况,我及时联系保全书记员催促尽快查封该公司机器设备,现保全组工作人员已经足额查封该公司的机器设备,这给我的当事人日后能拿到货款平添了保障。
李翠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