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某国有平台公司副总经理陆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保障房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物资采购等职务便利,为多名业务合作方谋取利益,通过借款不还、收取高息、收受回扣等方式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4.97万元,后又将部分受贿所得通过转账、取现后转入证券账户炒股,涉嫌洗钱罪。经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公诉机关以受贿罪、洗钱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陆某委托姜靖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诉讼。
二、办案策略与过程
姜靖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制定辩护方案:
针对指控中24.8万元高息受贿部分,提出该笔款项系正常民间借贷利息、双方无明确权钱交易合意的辩护意见,虽未被法院采纳,但为当事人争取到就低认定受贿金额的有利处理;
协助当事人家属在审理阶段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00万元,最大程度体现悔罪态度,减少国家财产损失;
梳理当事人量刑情节,明确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罪全部事实,构成坦白,且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洗钱罪构成自首,同时自愿认罪认罚,羁押期间表现优秀,请求法院在量刑建议基础上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决陆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四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符合当事人预期。
四、案件启示
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中,结合案件证据就指控金额提出合理抗辩,同时积极推动退赃退赔,结合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合理的量刑结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