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5)陕 0111民初 ****号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陕西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科研项目CFG 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方拖欠百万余元工程款,施工方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追索欠款。
案件经过
2024 年 2 月双方签订专业外包合同,约定原告完成生命科学实验中心项目两栋楼的 CFG 桩基础全部施工。原告按约完工后,被告仅支付100 万元工程款,剩余1730160 元工程款及质保金长期未付。原告委托陕西正纲律师事务所杨茜茜律师代理诉讼,主张欠付工程款并申请财产保全。
争议焦点
欠付工程款金额如何确认;如何平衡被告付款压力与原告回款安全;逾期履约的违约责任如何设置。
律师处理思路与作用
杨律师梳理全案合同、施工凭证及付款记录,固定完整欠款事实,同步申请财产保全筑牢执行保障。结合被告实际付款能力,律师制定 “全额确权 + 分期支付 +刚性违约约束”的调解策略:在确认全额工程款债权的前提下协商分期方案,重点设置加速到期与违约罚则,一旦被告任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按LPR四倍标准计收违约金,避免被告借调解恶意拖延付款。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四期支付全额工程款1730160 元,于 2026 年12 月 31日前付清;若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需按一年期 LPR的四倍支付违约金,且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提?
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不等于单方让步,需通过加速到期、高额违约金条款强化履约约束;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既能提升调解谈判主动权,也可为后续执行兜底;分期付款方案应明确各期金额与时限,配套违约条款,切实保障债权落地。
杨茜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