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解读: 本案是一起因病因鉴别诊断不全面导致患者器官被误切的医疗损害纠纷。原告因反复下腹痛在被告处先后行残端宫颈切除术、复杂肠粘连松解术+双侧卵巢切除术等,术后疼痛仍未缓解,后在华山医院行骶管囊肿切除术后疼痛缓解。上海市医学会鉴定认为:医方行宫颈切除、肠粘连松解及卵巢切除术有其依据,但未考虑妇科系统以外的疾病(患者2010年已有骶管囊肿),对顽固性下腹痛原因鉴别诊断欠全面,影响了手术方案选择,不能完全排除与双侧卵巢切除存在因果关系。鉴定认定患者双侧卵巢缺失对应三级伤残,医方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法院采纳鉴定意见,酌定医方承担20%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约24.8万元。
律师高光: 原告吕庆喜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策略是“跨科追责”——将骨科/神经外科领域的骶管囊肿问题引入妇科医疗损害鉴定视野,成功论证了医方鉴别诊断不全面的过错。面对区级鉴定结论的不利局面,律师坚持申请上海市医学会重新鉴定,最终获得了“构成医疗损害、轻微责任”的有利认定。在损失计算方面,律师成功主张了三级伤残对应的残疾赔偿金(1,088,544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为当事人争取到近25万元赔偿,体现了在多学科交叉疑难案件中拓展鉴定视野、实现定责突破的专业能力。
吕庆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