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因贪玩误入非法狩猎罪的法网,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在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当事人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系县某乡镇中学在读初二学生。2026年春季周末,王某和同班另外两名同学结伴去村庄后山玩耍,出于孩童贪玩猎奇心理,从家中找来老旧细网布设捕鸟,本意只是捕捉小型野鸟把玩,没有捕猎之后宰杀食用、对外售卖获利的想法。当日三名孩子一共捕捉野生麻雀、绣眼鸟合计9只,经鉴定全部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整体涉案经济价值合计9600元。
侦查机关认定本案达到“情节严重”入罪条件,依法对王某等人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初期考虑涉案金额接近入罪标准、具备禁用工具捕猎情节,拟对三名未成年人提起刑事公诉。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狩猎罪定罪之后,未成年人即便从轻量刑,也会留存犯罪记录,虽然未成年记录依法封存,但会永久记入个人档案,后续参军、考公、特殊行业政审依然存在隐性影响。
王某父母得知案情后万分焦急,专门委托擅长未成年人非法狩猎罪辩护的赵飞全律师团队介入全流程辩护。赵飞全律师团队介入后,优先锁定本案核心辩护突破口:当事人系未满16周岁在校未成年学生、初犯偶犯、无任何牟利目的、主观恶性极低、涉案鸟类全部活体无死亡、可全额生态赔付、具备悔过改错条件,完全契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司法政策。
团队针对性开展全流程从宽工作:指导当事人家属主动对接林业部门全额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协助当事人手写悔过书;协调学校出具留校观察证明;检索全国同类未成年贪玩误捕非法狩猎附条件不起诉判例,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充分彰显了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十大非法狩猎罪律师的专业素养——既精通法律,又深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用专业辩护为迷途少年点亮了人生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