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6)KSJDX刑初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马某(化名)酒后驾驶机动车,遇到交警设卡检查。为逃避检查,马某驾车掉头,与拦截警车发生碰撞,造成警车轻微受损。马某被当场抓获。案发后,马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家属积极赔偿警车损失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对马某提起公诉。马某家属委托专业的妨害公务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经会见和阅卷,发现马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等多重从宽情节。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马某具有多项从宽情节,恳请法庭依法从轻处罚。
第一,马某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二,马某家属已积极赔偿警车全部损失,取得警方谅解,社会矛盾已有效化解。
第三,马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此次系因醉酒一时冲动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根据2025年两高司法解释,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恳请合议庭依法从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马某的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通过“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成功争取从轻处罚的案例。2025年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2。专业的妨害公务罪律师赵飞全精准把握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