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承揽合同纠纷(二审)
【核心亮点】D某因承揽合同纠纷涉诉,一审胜诉后遭对方上诉、主张减付工程款,委托肖新林律师代理二审,肖律师精准拆解案件焦点、高效组织证据、专业庭审抗辩,最终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确定的全部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显专业律师执业素养。
一、案件背景
D某受雇参与新疆某监狱四标段外网管道突击施工,施工完成后,就301,024元工程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将G某、新疆某监狱、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G某向D某支付工程款301,0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4,335.43元,驳回D某对其余二被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G某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应扣除40%工程款,仅支付60%费用,并提出一审程序违法、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试图大幅减少付款金额,严重损害D某的合法权益。
面对对方上诉的不利局面,D某果断委托律师代理本案二审,确保一审判决确定的全部工程款及利息得以维持,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二、律师代理过程(肖新林律师核心工作)
肖新林律师接受委托后,并未急于庭审抗辩,而是先全面梳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结合一审判决、G某上诉理由及在案证据,精准定位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重点抗辩G某减付主张、全面巩固一审胜诉成果”的代理策略,全程展现了专业、严谨的执业能力。
1. 精准拆解抗辩焦点,筑牢证据防线:针对G某提出的“工程款应扣减40%”“《证明》系复印件不应采信”“诉讼时效已过”“一审程序违法”等多项上诉理由,肖律师逐一拆解、逐项回应。一方面,重点梳理G某于2023年11月出具的《证明》,结合D某提交的发票、购销合同、会议纪要、补充报告及证人证言,论证《证明》虽为复印件,但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确认工程款金额,无需扣减40%——该40%约定系G某与发包方、承包方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D某已确认的结算金额。另一方面,明确诉讼时效起算点应自G某出具《证明》(2023年11月)起算,D某2025年起诉未超过法定时效,同时反驳G某关于“一审程序违法”的主张,指出一审证据采信、程序推进均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
2. 专业庭审抗辩,清晰阐明核心观点:二审庭审中,肖新林律师紧扣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代理意见。针对G某的上诉主张,肖律师逐一反驳,重点强调G某在另案中自认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且向D某出具工程款结算《证明》,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承揽合同关系,G某作为合同相对方,理应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其“仅为代转款项中间主体”的抗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3. 精准适用法律,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肖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精准引用法律条文,论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时清晰梳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G某的付款责任不可免除,工程款及利息金额无需调整,有力支撑了D某的核心诉求,为二审维持原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案件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肖新林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民事判决:驳回G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该判决最终确认,G某需向D某支付全部工程款301,0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4,335.43元,肖新林律师成功实现了D某的核心诉求——将一审确定的全部费用予以维持,避免了D某因G某的上诉而遭受工程款减付的损失,完美完成了代理任务。
四、律师点评(肖新林律师)
本案系典型的承揽合同纠纷上诉案,核心争议在于工程款金额是否应扣减、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及付款责任主体的认定。此类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因证据瑕疵、法律认知不足,在上诉阶段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本案中,我们通过全面梳理证据、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专业庭审抗辩,成功驳回对方不合理上诉主张,维持了当事人应得的全部款项。
在此提醒,遇到工程类纠纷时,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妥善留存施工记录、结算凭证等相关证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因证据不足、法律认知偏差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上诉阶段的抗辩策略至关重要,精准的抗辩能够有效维护一审胜诉成果,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案例启示
本案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民事纠纷上诉中的关键作用。肖新林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高效组织证据、专业庭审抗辩,不仅成功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上诉请求,更关键的是维持了当事人应得的全部工程款及利息,避免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这也印证了,在复杂的民事纠纷中,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理清案件脉络、制定合理策略,成为当事人权益的坚实后盾。(本文案例来源于华律网,系肖新林律师真实办案案例,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相关主体信息已作模糊处理)
肖新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