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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第182讲: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29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是。遗嘱共有六种法定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遗嘱形式的一种,所以遗嘱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

    相对而言,公证遗嘱,是在具备相应法律知识的公证员的指导下进行公证和设立的,能够避免非专业人士见证不当造成遗嘱无效的风险。还有就是,公证遗嘱在办理继承手续时,也会更加容易和便捷。但是,任何形式的遗嘱,各有适用场合,也各有利弊。公证遗嘱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形,比如,对于代持、权属复杂、没有足够权属证明资料的资产等;再如,一些特性化的遗嘱内容安排,实践中都较难设立公证遗嘱。往往还是需要其他遗嘱形式,进行配合。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同时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可见充分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多形式便捷当事人设立遗嘱,是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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