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原告以设备故障、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要求退货退款 48000 元并赔偿损失 10000 元,合计 58000 元。陆鑫律师代理被告企业应诉,通过事实梳理、法律定性与时效抗辩,最终法院仅判决赔偿 5000 元,为客户避免 5.3 万元损失。
一、案情简介
原告向被告采购液压升降设备,全额支付货款 48000 元。设备安装后,原告以设备频繁故障、存在安全问题、被告无电梯经营许可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维修与经营损失共计 58000 元。
被告辩称:案涉设备为液压升降设备,并非载人电梯,无需电梯销售资质;设备故障源于现场电源未接地,属使用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且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已超过法定期限。
二、律师办案要点
1.精准定性标的物:陆律师明确案涉设备为液压升降设备,额定载重 420kg,合同清晰约定参数,不属于载人电梯,被告无需电梯经营许可证,从根本上否定 “合同无效” 的主张。
2.锁定解除权超期: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一年除斥期间。原告在设备交付后不久即发现故障,至起诉时已远超一年,解除权依法消灭,无法要求退货退款。
3.合理划分过错责任:针对维修费用,律师指出原告明知设备故障仍允许他人使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请求法院调低赔偿金额。
4.证据链完整抗辩:提交微信聊天、安装验收、售后沟通等完整记录,证实被告已履行交付、质保与维修义务,故障与使用环境相关。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陆鑫律师全部核心抗辩意见:
1.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不予解除、不予退货退款;
2.驳回原告 48000 元退款及经营损失主张;
3.仅酌定赔偿维修费 5000 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绝大部分由原告承担。
四、律师价值
陆鑫律师在诉讼中,以专业合同抗辩 + 时效规则运用 + 责任比例切割,快速锁定胜诉要点,用最低成本为企业化解大额索赔,实现诉讼效果最大化。本案充分体现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设备质量争议、合同解除抗辩中的专业价值,为同类商事纠纷提供典型参考。
陆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