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原告曾某系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后每月可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曾某曾在被告某物业公司短暂工作(2023年5月底至2024年1月底),月薪2900元。不料,物业公司在曾某离职后,仍继续为其申报2024年2月至5月的个人所得税,导致曾某连续6个月存在个税申报记录,社保部门据此取消了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停发了2024年6月至12月的社保补贴。曾某多次交涉无果,委托陆鑫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价值
本案标的额虽小(诉求总额不到2万元),但涉及个税申报、社保政策、侵权责任等复合法律关系。陆鑫律师通过以下工作为客户赢得全面胜诉:
精准锁定侵权事实:指导客户先行向税务机关申诉,取得“申报系伪造、已责令更正”的官方结论,为侵权认定奠定证据基础;
主动调查损失金额:亲自陪同客户前往社保部门咨询,确认补贴标准(每月651.63元至707.46元)及无法补发的事实,将模糊损失转化为具体数字;
合理主张维权成本:针对误工费、交通费等无票据支出,提交沟通记录、行程说明等间接证据,法院最终酌情支持2000元,最大限度覆盖客户实际支出。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因过错侵害曾某财产权益,判决赔偿2024年6月至12月无法领取的社保补贴共计4728.9元,并酌情支持交通费、误工费2000元,合计6728.9元。案件受理费48元由被告承担。
典型意义
本案虽然标的不足万元,但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小额但复杂”案件中的不可替代作用:帮助普通群众将政策术语转化为法律诉求,通过行政申诉与民事诉讼相结合的方式,让错误申报个税的企业承担应有责任。对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现被冒报个税或错误申报,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律师帮助,避免因小失大。
陆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