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光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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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流窜盗窃案

发布者:姬光明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5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温某、李某自2013年至2015年在洛阳市盗窃12起,涉案金额达10万元。检察院给出量刑建议是3至年。法院最终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将涉案金额由巨大变更为较大,判决温某二年零四个月。

    本案的证据材料卷宗中存在大量疑点:公诉机关指控的第5起案件中,受案登记表显示受害人报警称500元现金被盗。公安机关的接处警登记表显示是500元现金被盗,而受害人的笔录却是5000元现金被盗,前后叙述矛盾,证据有瑕疵,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认定为被盗数额500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七起案件,受害人称家中24600元现金被盗。证据是在监控中看到二人到进入了受害人所在的村。在案发现场有李某的手印检验鉴定书。但接处警登记表的“处警情况”栏注明“详细询问受害人”并没有注明“经到达现场,发现报案情况属实,遂保护现场,与技术中队联系勘查现场,并对被害人进行询问”。也没有现场堪验笔录。可以认定案发当天汝阳县公安局只是询问了受害人,没有到达作案现场,更没有让技术人员提取现场留有指印的物证。因此该指印缺乏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不能证明是案发当天李某在现场所留。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认真阅卷,发现案件疑点时要据理力争,既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姬光明律师,执业证号:14104201510953025,河南科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重点从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伤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科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420********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