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答案是两个字:尽早。
但很多人对"尽早"的理解不一样。有人说"人刚被抓进去就找律师,太早了"。有人说"等到法院了再找,也不晚"。我告诉你每个时间点介入的区别。
人被带走的当天
事实上你当天很难做什么。人刚进去,公安还在做笔录,律师连人都见不到。但你可以先把律师的电话存好、把通知书上的信息发给律师、问问律师下一步什么时候开始动手。
拘留后的3到5天
这是最理想的时间。人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律师可以办会见。见完人出来,你就能知道里面什么情况:涉嫌什么罪名、当事人在里面说了什么、有没有被打、证据到什么程度了。
拘留后25到30天
这个时间点有点紧张了。公安准备提请检察院批捕。律师如果想阻止批捕,得在这几天内把不批捕的法律意见交到检察院。时间很紧迫,而且前面的时间和机会都错过了。
批捕后
批捕了再介入,难度确实大不少。不是说完全没机会了——批捕后律师可以做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但取保的门槛已经提高了。
到了法院
很多人说"等法院再找律师"。我不建议这么做。到法院了,案卷已经封好了,检察院的起诉意见已经定了,法院只负责审判。律师在这个阶段能做的事,比在侦查阶段少得多。
我也理解家属的心情——刚出事的时候,各种消息满天飞,不知道该怎么办,人也被关着,家里人东一个主意西一个主意。但如果你确定要找刑事律师,越早越好。越晚,能做的动作越少。
李骥律师,前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只做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