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实务里争议很大。同一个行为,不同地方的检察院、不同法官的认定都不一样。但对当事人来说,罪名不一样,刑期差很多。
先说什么叫帮信罪。简单说就是你知道别人在用你的卡做违法的事,你还把卡借给他或者卖给他。帮信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
再说什么叫掩隐罪。这个更重一些。不光是提供银行卡,还帮他去银行取现金、帮他在ATM机操作转账、帮他把钱换成虚拟货币。掩隐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三年到七年。
那诈骗共犯就更重了。如果你跟诈骗分子有通谋——提前说好了你提供卡、你取钱、你们分账——那你就是诈骗罪的共犯。诈骗罪最高能判到无期。
区分这几条罪,关键是看参与程度。
有个案子我印象很深。当事人是个小年轻,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说借他的卡转个账,一次给他三百块。他答应了,跑去银行取了六次钱,总共转了18万。后来公安机关查出来其中15万是诈骗款。
公安一开始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什么?因为他不是单纯提供银行卡,他还亲自去银行取了钱。这个"取钱"行为让案件性质变了。
后来跟检察官沟通。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对方的钱是诈骗来的——对方说是做网店的货款。我们提交了聊天记录,证明他确实没有"明知"诈骗的证据。最后改成了帮信罪,签了认罪认罚,判了七个月。
他如果当初没去取那些钱,只是把卡借出去,大概率就是一个帮信罪,判得更轻。但因为多跑了六趟银行,罪名就重了。
如果你家人因为这种事情被抓了,你要看两件事:一是有没有亲自去银行操作,二是跟对方有没有"通谋"的证据。这两个问题直接决定后面的量刑起点。
李骥律师,前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只做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