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涉案科技公司开发运营油卡充值APP平台,案外自然人系该公司授权代理商。2019年,原告经该代理商对接,洽谈平台钻石会员激活码代理合作,双方口头达成采购协议,约定由原告出资批量购买激活码用于市场销售。原告先后两次转账采购激活码,首次采购20组并成功激活使用,后再次采购360组激活码并足额支付对应款项。后续因涉案APP频繁出现系统升级、服务暂停、系统故障等问题,平台运营异常,导致激活码无法正常销售及使用,最终剩余320组激活码全部失效。原告多次联系代理商及平台公司协商处理退款事宜,两方相互推诿,拒不解决问题,原告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代理商返还货款64000元,并由平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两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二、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为合同相对方主体认定、货款返还责任承担以及平台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抗辩自身仅为中间人,激活码失效系平台运营问题,自身无需担责;平台公司主张代理商存在越权代理、疑似违规销售行为,双方无直接合同关系,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款项直接支付给代理商,激活码交易发生于原告与代理商之间,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双方形成独立买卖合同关系。平台公司与原告无直接交易及合同约定,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交付的激活码大部分失效,无法实现合同使用目的,已构成违约。法院依法判决代理商全额返还原告货款64000元,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驳回原告要求平台公司担责的诉讼请求,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四、案件小结
本案明确合同相对性裁判原则,交易仅约束直接缔约双方,第三方无合同关联则无需担责。同时认定代理商需对其交付的产品质量、使用有效性承担合同责任,产品失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需全额返还交易款项,对各类代理经销类合同纠纷具有典型参考意义。
周立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