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后的第三十四条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写入法律,即凡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聘请律师,就会由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帮助其辩护。在此前,这一制度有的地方已经实行几年,现在国家以法律形式正式予以规定。
然而,制度保障的只是“有律师辩护”的底线,却无法替代“高水平辩护”本身——值班律师与全覆盖所提供的,更多是一种普惠性的法律帮助;眼下大量承接刑事案件的,恰恰是刚领证的新律师或执业不足三年的律师,无论是知识储备,还是实战经验都不够充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办理简单案件尚能应付,一旦案件走向复杂便很难达到好的辩护效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是否进行了有效辩护,这都要打个问号!
重大、复杂或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的案件,其结局往往取决于辩护的精度与深度,因此当事人仍应尽量聘请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律师:资深刑辩律师对证据链条的穿透式审查、对程序违法的敏锐识别,以及庭审中的临场应变与量刑协商能力,正是在全覆盖“保基本”之上真正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变量”。因此,建议经济条件尚可的当事人或者家属,还是要自己委托聘请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简言之,“刑事案件全覆盖”是好事,是为那些没有经济能力的当事人提供最基本的辩护保障,而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择优而聘,才能让人在关键案件中“辩得准、护得住”自己的权利。
四川三江汇律师事务所
杜代刚律师
杜代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