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负责人受刑事处罚后还能再次开办诊所吗?
作者:张丛波律师时间:2025年03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64次举报
诊所负责人受刑事处罚后还能再次开办诊所吗?
一、申请在城市(含县城关)设置诊所的个人,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在乡(镇)和村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及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
注释:再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条件为: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缓刑在考验期届满),需要再等待至少二年的时间,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重新注册申请,申请恢复《医师执业证书》注册。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注释:资格限制期限重新计算。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四、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3.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注:涉及刑事犯罪被注销(非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是有可能恢复《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再次成为医生的,也有可能再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还可以再次开办诊所。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证书》—个人重新获得资格相关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限未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设立相关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
(四)……;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