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最近辩护的一起刑事案件,前期侦查机关拒绝对违法犯罪所得做司法鉴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侦查机关依然没有做司法鉴定,现案件开庭后普通审限已届满,但法院就犯罪违法所得依然退回检察院要求补充证据,检察院又让侦查机关具体操作。就此,本律师将相关法律规定整理总结如下:
一、审判阶段检察院建议延期——最多两次,每次不超一个月!
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204条、205条,《刑诉法解释》第274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20-422条。
二、审判阶段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无具体期限规定,存次数缺乏限制的Bug!
法律依据是《刑诉法解释》第277条第2款、29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