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某水库工程中标价超1.15亿元,唐某与杨某、简某签《项目分红协议》,约定付22%咨询管理费拿工程实操权,唐某经杨某转付简某共1111.6万元。后唐某以某建司建司、杨、简为被告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中介费及招标代理费。易阳春律师代理一方,紧扣名为分红、实为促成违法转包的中介合同展开抗辩:指出中介标的系将全部工程交无资质个人施工,违反《建筑法》《招投标法》强制性规定,协议自始无效,同时厘清钱款流向证明杨某仅过账未截留,某建司建司非中介相对方。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项目分红协议》无效简某收钱未合法依据,判其30日内返还唐某1111.6万元,驳回对杨某、某建司建司的返还及连带诉求,招标代理费31.6万另诉处理。
案件总结与警醒
本案是最高法公报类裁判规则的落地样本工程居间不是给信息就拿钱,一旦服务指向串标、卖标、无资质转包,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报酬不受保护。 易阳春律师的价值,在于不被分红、担保字眼迷惑,用穿透式审查把隐藏的非法转包链摆在法庭上,既帮当事人卸掉连带巨债,也让实际收款人退钱有据。工程圈关系费卖标费看似暴利,实则是法律雷区,包工头乱付、中间人乱收,终将人财两空。合规拿项目、凭资质接工程,才是唯一不被追溯的出路。
易阳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