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次普通体检过后,发现自身罹患肺癌,后不治身亡。家属认为是体检机构的告知不充分导致原本可以早发现、早治疗的癌症导致患者死亡。当家属满怀悲痛维权到底,最终却等来二审改判、一分不赔的结果。这起发生在青岛的体检维权真实案例,不仅戳中了无数人看病体检的痛点,更给所有普通人敲响了警钟。本案邹律师代理的是体检机构。
2019年12月,王某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当地一家健康管理中心体检。该机构在体检中心大楼打出醒目宣传标语——“癌症早期筛”,凭借专业、权威的癌症筛查宣传,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往。王某夫妇年事已高,不懂专业医学知识,正是出于对专业体检机构的信任,才选择在这里做全面检查,希望能及早发现身体隐患,保障健康安全。
体检过程顺利结束,胸部CT结果明确提示:肝内多发低密度灶,建议进一步CT增强检查,明确诊断。这是极为关键的异常信号,也是癌症排查的重要线索。
三个月后,王某身体不适,经多家医院检查后,结果如晴天霹雳:食管恶性肿瘤晚期,伴肝继发恶性肿瘤、双肺结节,癌细胞已经全面扩散,失去了根治机会。从确诊到医治无效离世,不到两年时间。家属认为,正是体检机构未尽到告知义务,才导致病情严重延误,最终造成老人死亡的惨痛后果。
家属将体检机构告上法庭,要求其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委托鉴定,鉴定会上鉴定人认为体检中心的行为没有明显过错,原告撤回鉴定并撤诉。
后再次起诉,家属认为是被告癌症早筛的虚假宣传误导了患者耽误了治疗,并最终死亡。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情形,导致患者延误了病情,酌定判决体检机构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该案从21年初打到23年底,将近三年时间,最终,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认为:本案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检机构已出具书面报告,明确标注异常指标并建议复查,已履行合同义务;患方无法证明体检行为与老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作为体检机构的代理律师本案带给我们的思考是:1、体检不是走过场,异常指标必须重视,只要书面报告提示结节、占位、低密度灶等异常,一定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复查确诊,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癌症早筛的意义,在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延误,代价无法挽回。2、健康体检仅仅是用来发现疾病线索,很难通过健康查体确诊是否患病,因此我们应当对健康查体有正确的期待。3、医疗纠纷维权,专业鉴定至关重要。这类案件中,法院无法仅凭常理判断过错与因果关系,需要专业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依据。如果鉴定无法进行,缺少关键证据支撑,维权请求大概率不会被支持。4、医疗纠纷诉前一定要找专业律师进行全面的评估,然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愿逝者安息,愿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愿每一份信任都不被辜负,每一次体检都能真正守护健康与平安。
邹艳霞 律师
2026年5月21日
邹艳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