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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内欠债,离婚后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2020-05-14

发布者:储锦华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515人看过举报


一方婚内欠债,离婚后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案例简介:

某地有一对夫妻,男方在朋友借贷合同上签名做担保人,债务到期后,朋友还不上钱,债权人就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担保的债务。男方受到法院的传票后,当即与妻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等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债权人知道后,再次将夫妻两人同时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离婚财产协议约定无效。

律师分析:

夫妻自愿协议离婚处理财产,不应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男方明知自己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下,还与妻子当即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这种行为明显是恶意串通,通过协议离婚来转移财产,意图制造没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假象,不仅损害债权人利益,同时还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律师认为该离婚协议对财产处分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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