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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

2020-05-14

发布者:储锦华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595人看过举报


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

 

案例简介:

某地有一对老人,共生育了2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因为家庭矛盾,和妻子外出打工后一直没有回家,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在家患病,二儿子前后共花费了3万元的医疗费用,在外的大儿子没有分担,于是两位老人将大儿子和儿媳妇告上法庭,要求大儿子和儿媳妇每年支付赡养费。

律师分析:

两个老人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要求大儿子支付赡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儿媳和两位老人,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作为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故两位老人向儿媳追索赡养费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法律明文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里的协助义务,不是直接的赡养义务,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是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的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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