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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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由抢劫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

发布者:巴志涛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15人看过 举报

2026-06-16

律师观点分析

豆某伙同他人在某奶茶店强行索取他人电话卡准备出售,后受害人报警,公安机关以豆某涉嫌抢劫罪立案,后后其家属委托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巴志涛律师为其辩护,经过会见豆某,了解案件情况,在办案单位提请批准逮捕后,辩护人向该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一份,认为本案应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抢劫罪,后该检察院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做出批捕决定时将本案罪名由抢劫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后豆某被某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巴志涛律师,甘肃政法大学硕士(刑事诉讼法专业),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兰州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执业 14 年,深...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兰州
  • 执业单位: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20120********5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1620120********50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