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男,1978年出生,经营“XX驴肉火烧”)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立案侦查。
办案经过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律师努力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案件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2024年10月16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取保候审,并要求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
巴志涛律师
发布者:巴志涛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男,1978年出生,经营“XX驴肉火烧”)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立案侦查。
办案经过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律师努力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案件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2024年10月16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取保候审,并要求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