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被告人张某(未成年人)与另外三名同伙(其中一人亦为未成年人)共同预谋,通过网络招嫖方式意图让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牟利。在预谋过程中,被告人张某率先提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
律师办案方法
作为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巴志涛律师采取了以下辩护策略:
强调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重点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时刚满15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主张自首情节:提出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争取酌定从轻情节:强调被告人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争取最有利刑罚:基于以上所有情节,为被告人争取适用缓刑。
案件难点
犯罪性质严重:本案涉及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社会危害性大,量刑起点高。
共同犯罪且手段恶劣:被告人与他人共同预谋,并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突出,难以被认定为从犯。
缓刑适用困难:由于犯罪情节严重,不符合判处缓刑的法定条件,争取缓刑的难度极大。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具有未成年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价值体现
在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巴志涛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律框架内的最大权益:
全面认定法定情节:成功使法院认定了“未成年人”和“自首”两个关键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这是获得较轻判决的基础。
有效争取酌定情节:通过促成赔偿和谅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要的酌定从轻处罚机会。
实现量刑最优化:综合运用了所有有利情节,在无法适用缓刑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有期徒刑刑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刑罚。
巴志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