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土地面临收回,起诉后规资部门主动撤销收回决定:李丹律师助化工企业保住土地
客户是一家化工企业,在园区拥有合法用地。某日,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收回企业的土地;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收回决定。对一家化工企业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厂房、设备、资质、员工全部系于这块地,一旦被收回,等于釜底抽薪。
承办律师代理企业,将两级行政机关一并诉至法院,围绕收回决定在事实依据、法定程序、法律适用三个层面的问题逐层展开攻击:收回土地属于对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产生决定性影响的行政行为,法律对其适用条件、程序保障的要求极为严格——任何一个环节失守,决定就站不住。
结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规资部门主动撤销了收回土地的行政处理决定,企业的土地权益完整保全。鉴于诉讼目的已经实现,企业自愿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最好的行政案件结果,往往不是”判赢”,而是”不用判”。面对收回土地这类关乎企业生死的行政决定,及时、专业地提起行政诉讼,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谈判筹码——行政机关在司法审查的压力下主动纠错,企业以最小的成本保住了最核心的资产。
李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