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起诉时,债权人已取得基础债权之诉中的生效裁判文书,故在出资加速到期纠纷的后诉中,无需将公司重复列为被告,但为查清基础债权的实际清偿情况,以及股东认缴出资实缴情况,仍需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以便查明事实。概言之:
原告:债权人
被告: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
第三人:公司
管辖法院:公司所在地法院(与公司有关纠纷的管辖规定)
诉讼请求表述(仅为参考建议):
请求判令股东在认缴的XX元出资范围内,就公司对原告不能清偿的债务合计XX元,向原告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张国贵律师
分别起诉时,债权人已取得基础债权之诉中的生效裁判文书,故在出资加速到期纠纷的后诉中,无需将公司重复列为被告,但为查清基础债权的实际清偿情况,以及股东认缴出资实缴情况,仍需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以便查明事实。概言之:
原告:债权人
被告: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
第三人:公司
管辖法院:公司所在地法院(与公司有关纠纷的管辖规定)
诉讼请求表述(仅为参考建议):
请求判令股东在认缴的XX元出资范围内,就公司对原告不能清偿的债务合计XX元,向原告承担补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