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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敲诈勒索罪的认定问题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  (三)本罪与招...
    2023-05-18 龙吟律师团龙吟律师团 法律顾问
  • 一、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
    2023-05-18 龙吟律师团龙吟律师团 法律顾问
  •   一、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的认定  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的认定是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
    2023-05-18 龙吟律师团龙吟律师团 法律顾问
  • 根据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相关规划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相应地调整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论是协议出让,还是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变更土地用途,均需取得出让方和规划部门的...
    2023-05-17 北京徐勇北京徐勇 拆迁安置
  •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三类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形,第一类是因土地用途变更需要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类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出让金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通常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第三类是投资开发使用过程中经规划批准对土地容积率...
    2023-05-17 北京徐勇北京徐勇 拆迁安置
  • 超载多少个人扣12分||大竹县律师导读:驾驶校车、高速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的,是会扣12分的驾驶分数。货车超载了交警有权扣车的,需要对违法行为配合调查,配合完毕即可放行。  一、超载多少个人扣12分  驾驶校车、高速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或者驾驶其他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100%的,扣12分。大竹县律师大竹律师大竹刑事律师大竹离婚律师  根据《道路交...
    2023-05-17 凌灿伟凌灿伟 交通事故
  • 买房还不上房贷怎么办||大竹县律师导读:买房还不上房贷的可以先寻求亲人朋友的帮助;如果是资金问题比较严重的,这个时候用户自己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用户自己也可以转让或出售房子,以此来偿还银行剩余房贷的本金以及利息。大竹县律师大竹律师大竹刑事律师  一、买房还不上房贷怎么办1.如果只是短期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其实可以去找身边的亲戚朋友借一下,等走出困境之后再将钱还给他们。2.要是资金问题比较严重...
    2023-05-17 凌灿伟凌灿伟 房产纠纷
  • 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支柱性法律,对于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增强权利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和平等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妥善审理物权纠纷案件,对于依法保护物权,维护交易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关于农村房屋买卖问题: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
    2023-05-17 北京徐勇北京徐勇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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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解决2026年2月9日09:02河北10人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南京刑事、刑辩律师徐某制作、贩卖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沪0113刑初xx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女,1998年xx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本科文化,原系湖南省衡阳市XXXX中专教师,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因...
    10597 阅读 王可红律师 王可红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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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不少人遭遇刑事立案后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却始终纠结:会不会留下案底?考公、考军校、走从政路线的政审能过吗?结合《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最新法规,以及当下司法实操,本文一次性把核心问题讲透,让大众告别认知误区。一、先明确:法律上的“案底”到底是什么?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犯罪记录(案底)仅指人民法院...
    2419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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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公务员政审执行的核心依据仍是2023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无全国统一“查三代”新规,审查范围与标准按岗位差异执行,以考生本人为核心,特殊岗位才可能延伸至三代直系亲属,且非“有案底就否决”。以下是具体标准:一、核心审查原则与范围审查原则:罪责自负,不搞株连;岗位越敏感,核查范围越广、标准越严。普通岗位:以考生本人为主,核查核心为两代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共同生活近...
    2212 阅读 王敏律师 王敏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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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不能把卷宗给嫌疑人、被告人看”是无数当事人及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有人觉得“案卷是案件核心,理应让当事人知晓”,也有人担心“泄露卷宗会影响案件办理”。其实答案既不是“绝对能”,也不是“完全不能”,而是藏在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平衡艺术里。一、法律规定:阅卷权有边界,展示非“全开放”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赋予辩护律师阅卷权,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
    1787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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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认定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工伤认定需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即双方具备法定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等;2.伤害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或视同工伤范围,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3.不存在法定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
    1726 阅读 张洁红律师 张洁红律师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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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遭遇围堵殴打,还手致对方受伤;家中闯入歹徒,反击时造成侵害人重伤;校园里被长期欺凌,反抗中失手伤人……生活中,当不法侵害突然降临,“奋起反击”是人的本能,但这份反击,究竟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防卫,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很多人因为分不清这两者的边界,要么遭遇侵害时不敢反抗、任人欺凌,要么一时冲动反击过度、身陷囹圄。今天,我们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两高一部...
    1715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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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作为家庭重要资产,亲属间过户是常见需求。无论是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间调整财产,选择哪种过户方式更省钱、更合规?本文将围绕买卖、赠与、继承三种主流方式,从税费计算、适用条件、地区差异及操作注意事项等维度展开分析,助您理清思路,做出最优选择。一、三种过户方式的法律基础与适用场景在讨论税费前,首先需明确三种过户方式的法律性质及典型适用场景:(一)买卖过户:基于合同的财产交易根据《民法典》...
    1653 阅读 杨晋锋律师 杨晋锋律师 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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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钱不还当失信被执行人,藏钱藏到亲属那,自己照样坐高铁、乘飞机,潇洒过日子”——这是很多申请执行人的痛点,也是大众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普遍吐槽。不少人疑惑:失信被执行人钻空子,用爸妈、配偶、子女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收付款,甚至借亲属身份高消费,到底算不算违法?会不会被判刑?答案很明确:2026年1月26日最高法重磅发布新规后,这种“躲猫猫式”拒执行为,早已不是简单的罚款拘留,一旦触碰红线,直接追究...
    1647 阅读 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律师 律师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