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连续剧《狂飙》在艺术成就和市场反响方面取得了盛况空前的成功,改变了多年以来国产影视剧市场萧索、沉闷的局面,打破了当年万人空巷的国民大剧《渴望》,空前绝后三十年的神话,甚至演变成一个全民文化话题。
高启强的扮演者,年近知天命的张颂文告诉我们,个人的成就只有“有与无”,没有“早和晚”。怀才就像怀孕,要么没怀上,要么生下来。各种怀才不遇的悲情人物,大多数都是江湖骗子。
但是,扫黑题材的电视剧《狂飙》,故事架构里其实还潜藏着一个对民营企业家的污名化和挖旧账的主线逻辑。
事实上,我们的企业家,是国家最为稀缺和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之中的大多数都是极其优秀、勤勉、自律且能力超群的。他们在极为恶劣的政商环境中艰苦卓绝地倔强成长。或许有些草莽,但极少如电视剧所污名化的这般草寇。
拿企业家开刀,掘地三尺地挖掘原罪,这似乎成了很多人物自我成就的不二法门。《狂飙》在某种程度而言,是对最近几年某地对企业家“倒查二十年”现实的影像演绎。
兰和想说的是,“倒查”之风不可长。某些地方动辄“倒查”几十年,是缺乏基本法律常识的典型的有罪推定,是法盲的政绩工程。
事实上,这种与现代法治文明严重脱节的法盲观念地方政策化之后,已经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一旦成为样本并不负责任地推而广之,其对法治、社会、政治、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是灾难级的。
因为,“倒查”的逻辑前提,是将所有的企业家都假定为犯罪嫌疑人,人人都是戴罪之身。但这种有罪假定行为的实质,是对法律的无知和对权力的滥用。
无知的狂妄,比狂妄本身更具有破坏力。
一则,用今日之法去评价昨日之行为,用事后法去惩罚行为人,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对国民自由的严重侵犯;二则,对公民启动刑事调查过于随意,不受程序法律的严格约束,缺乏基本的程序正义;三则,司法过程政治化、形式化、指标化,符合各项非法律的高大上的要求,唯独不遵守法律规定,缺乏必要、真实、平等、有效的对抗,权利救济流于形式,被彻底架空,形同虚设。
当一纸红头文件就能启动对所有人的刑事调查的时候,行政指令和长官意志实质上已取代了刑事程序与实体法律,导致法治的 “富勒八原则” 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遭到重创。
如此一来,任何人对自己对行为都不再具有预测的可能性,整个社会将陷入无所适从的恐怖主义状态。届时,人们只能在彻底臣服与绝对反抗这两个极端间进行选择。无论哪个选项,对于国家来讲 ,都将是悲剧性的。
此绝非杞人忧天。老百姓不能用仇富的情绪取代对未来风险的预知和防范。其实,每一片树叶的坠落,都不值得幸灾乐祸。兰和曾说过,“当权力机器可以任意洗劫精英财富的时候,他也能随时把手伸进社会底层的裤裆”。
刑罚是对犯罪人的理性尊重,但因其是一种剥夺性的痛苦,具有不人道的现实残暴性,自古讳兵畏刑。
因此,刑罚是社会治理的底线手段,是在所有乡规民约、公序良俗、政策、民事、行政法律等手段都失灵、无效的前提下,才能启动这种最不人道的极恶的暴烈的强制手段。这也是所谓刑罚的“谦抑性原则”。对刑罚的态度是保守还是激进,这已不是个肤浅的技术问题,而是基本原则问题。
电视剧《狂飙》里有个名镜头:警察安欣在保护现场,高启强指着警戒线对手下说,“这叫警戒线,你们只要不碰到警戒线,永远是安全的”。听闻此言,安欣拉着警戒线面无表情往前走,对高启强步步紧逼,高落寞折返。
从权力边界的角度去审视,安欣行为的正当性存疑,且该行为的现实隐喻令人不安。当安欣手里的警戒线活动起来的时候,公权顿时变得无所不能,私权将无立锥之地。刑罚权的能动性越强悍,公民的自主空间越逼仄。刑罚一旦万能主义,社会自由的细胞将会窒息而死。
现实是,公权力天然具有极致化扩张的原始冲动。如果缺乏有效约束,权力扩张到了临界点,老百姓则只能在“奴”与“盗”的选择之间来回摇摆,社会也将陷入不确定性的病态动荡。
等着兔子撞枪口,是法治;端着枪到处找兔子,是人治。
在经济硬着陆地触底,且不一定有反弹机会的当下,当务之急不是算旧账,涸泽而渔,而是给伸向公民人身、财产、自由、安全的权力之手戴上法律的手铐,还企业家以自由和基本安全。
可喜的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拼经济,都在想尽办法提振企业家信心,千方百计为企业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自我表扬就是有进步。这也许是对“倒查”逻辑的现实修正。
权力的边界意义在于,让公权力回归私权利的武装化家奴的契约本位。
兰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