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效力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义务。
2.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出卖人逾期交货,且交付货物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催告后,出卖人始终未交付合格产品,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未提前通知解除而直接起诉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出卖人之日解除。
3.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合同因违约解除后,出卖人应全额返还已收货款,并自行取回不合格货物;出卖人逾期交货且质量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可结合过错程度、损失情况,参照法定利率合理调整,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上限。
4.差价损失赔偿:出卖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另行采购替代货物产生的合理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未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的可预见范围,依法应予赔偿。
常美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