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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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忠与许某佳、崔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

发布者:李宝荣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18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被上诉人许某佳、崔某。

上诉人黄某忠与被上诉人许某佳、被上诉人崔某、原审第三人彭某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年4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黄某忠于2020年6月2日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法院认为,上诉人黄某忠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黄某忠撤回上诉。

李宝荣律师: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派驻土默特右分所主任。李律师致力于诉讼及非诉业务研究,擅长刑事辩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包头
  • 执业单位:内蒙古金矢(土默特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2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