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被告王某刚。
原告包头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崔某、王某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原告包头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包头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李宝荣律师
发布者:李宝荣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5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被告王某刚。
原告包头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崔某、王某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原告包头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包头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