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宝荣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5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被告侯某某、许某某
原告北京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丁某某1、丁某某2、包头市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侯某某、许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11月23日向法院提出撤回对被告侯某某、许某某的起诉。
法院认为,原告北京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侯某某、许某某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侯某某、许某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