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保护
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共同投资经营所得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
禁止行为与救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用共同财产进行大额网络打赏(超出家庭日常消费水平),或赠与第三者,可认定为 “挥霍” 或违背公序良俗,另一方有权请求婚内分割财产,或离婚时要求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
2.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房贷、车贷、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债务(如个人赌博、高利贷),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3. 人身权利的法律保障
反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向居委会、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作为离婚时的法定过错情形,主张损害赔偿。
夫妻忠实义务: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不仅构成离婚法定事由,还可能导致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少分,同时受害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