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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际: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有章法

作者: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时间:2025年11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8次举报
  1.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核心是 “利于成长”

  2.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并非单纯看父母意愿。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恶习、重婚同居等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抚养。尤其要注意,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不仅违法,还会成为法院判定其不适合抚养子女的重要依据。

  3. 特殊房产的分割规则

  4. 对于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通常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而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若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无明确约定,法院会结合出资比例、家庭贡献等因素合理分割。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 离婚后仍可追究过错方责任

  6. 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过错方可能会被判决少分财产。此外,若一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还可在离婚诉讼中或离婚后单独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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