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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期 编号:BDLDZYB201706
单位|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部
编者|博德微信运营团队
到了年底,每个单位都不可避免地谈及一个话题:年终奖。年终奖,又叫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都规定了年终一次性奖金,即只要考核合格,年终都可以获得一份奖金。而外国的通行做法是“13薪”,即多支付一个月薪酬作为奖励。但并不是强制性规定。
在我国,人们已经习惯了在年终的时候获得一份额外奖励,“没有年终奖的年终,是不完美的。”发放年终奖具有很多的正面意义。能够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增加员工的企业归属感。所以,在员工的观念中,发年终奖不再是企业的“奖励”,而是企业的“义务”。然而,在此不得不说明一点,我国法律对企业的年终奖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换句话说,发年终奖与否以及数额多少,全部是由企业自己决定。有实力的企业可能发50个月工资作为年终奖,没有实力的企业,也可能只发几百块作为“慰问奖”。有人曾经以年终奖过少而起诉单位,这个员工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辛苦工作一年,企业多少表应该示一下人文关怀。案件结果可想而知,法院并没有支持相关诉求。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企业向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是在两种情形下,企业必须是向员工支付年终奖的。第一种情形,企业在招聘信息里明确列出员工享有年终奖。在人才就是生产力的背景下,很多企业不惜成本地吸引和招聘高素质人才,在招聘时往往列出诱人条件,高薪和好的福利无疑成为招聚人才的有力砝码。此种情况下,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法院和仲裁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要求企业向员工支付年终奖。第二种情形,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享有年终奖。这种情形无须解释,双方的约定只要不与法律相冲突,即为合法有效。
那么站在企业的角度上来说,如何设计年终奖规则才可防范提前离职员工主张年终奖呢?律师建议:1、明确规定或约定员工主动辞职或违纪等被辞退不享受当年度年终奖;2、明确规定或约定,年终奖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放,公司没有义务每年必须发放年终奖;3、明确规定或约定,年终奖根据员工的全年工作表现以及工作业绩而发放,最好明确考核结果,员工达不到考核结果不享受年终奖。4、明确规定或约定,年终奖的发放以参加年终考核为前提,如果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不享受年终奖。
年终奖已经不仅仅是一笔费用,背后体现的更是企业的治理理念和效益。年终奖已经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令员工满意的年终奖,是企业良性发展,激促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当然,努力工作也是老板乐意发令你满意的年终奖的前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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