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晓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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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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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未达成谅解)

作者:牛晓儒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6次举报

辩护意见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受秦**家属委托,指派我作为秦**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根据现有证据,结合庭审情况,我方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我方对本案罪名及案件事实无异议,但我方认为秦**具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法庭对秦**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第一,**构成自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7〕7号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本案中,秦**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陈述案件情况,已被公诉机关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及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可以对其进行减轻从轻处罚。

第二,**案发后积极救治受害人,可以对其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7〕7号9.···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本案中,秦**在案发后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治疗,支付全部医疗费、伙食费等合理费用,并陪同照顾受害人。已经积极赔偿受害人各项合法损失,只是因为受害人提出极不合理谅解条件,只是无法达成谅解。根据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请法庭参考秦**积极赔偿、救治受害人的情节,对秦**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第三,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且受害人自身存在过错,可以对秦**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豫高法〔2017〕272号 (二)故意伤害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本案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受害人对秦**及其父母的辱骂行为,根据询问笔录可以得知,崔**与秦**自2018年认识,但因为秦**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二人未能谈婚论嫁。至2020年,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经济困难,主动联系秦**寻求帮助,从而恢复联系,并同意结婚,其在前后收取秦**10多万财产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到秦**家共同生活。秦**为了缔结“婚姻”,导致负债累累,其在同居期间为了维护所谓的“夫妻关系”,曾被迫对受害人进行下跪、打自己耳光等行为,在受害人负气离家出走后秦**也多次上门请求和解,可以得知秦**对“夫妻感情”的珍惜,但受害人在案发当天,对秦**父母进行辱骂,秦**作为儿子,对父母遭受辱骂忍无何忍从而冲动犯罪,属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情况,请法庭考虑这一情节,对秦**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第四,**系初犯偶犯,可以进一步酌定从轻处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豫高法〔2017〕272号  26.对于初犯和偶犯,可以结合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后果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5%以下。···

**以前并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本次系其在冲动下的初次犯罪,请法庭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秦**系初犯偶犯,因为婚姻家庭纠纷发生矛盾,在受害人辱骂自己父母的情况下冲动犯罪,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主动到案构成自首,请法庭考虑以上情节,对秦**从轻减轻处罚,量刑6到8个月的有期徒刑。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此致

镇平县人民法院

辩护人:河南昊宏律师律师事务所

牛晓儒律师

2021年10月24日

 


牛晓儒,专职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职于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执业技巧。自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南阳
  • 执业单位: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320********0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