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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如何判?

发布者:练虎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301人看过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5月28日,被告人邹某受他人邀约后,提供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帮助上线转移电信网络犯罪资金。邹某根据上线的安排,将转入其银行卡的资金转出到上线提供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他人取现。邹某的银行卡入账流水共计215000元,关联诈骗案件1起,流入诈骗资金5万元2023年8月3日,邹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20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邹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邹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2万元得到被害人谅解,考虑其符合宣告缓刑条件,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据此,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邹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量刑标准(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量刑标准(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涉案赃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量刑标准(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3.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4000元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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