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虎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四川

练虎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244443833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告牌砸坏新奔驰,“恼人的秋风”何以解忧?

发布者:练虎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361人看过举报


天降横祸

张某喜提奔驰新车

停放在一家饭店门前的广场上

殊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

掀掉饭店上方悬挂的广告牌

奔驰车不幸中招

多处受损遍体鳞伤

 

找谁索赔

恼人的秋风惹大祸

究竟谁来担责

张某十分犯难

饭店门面房房主邰某称

广告牌系租户温某安装

退租时

已要求其及时拆除未果

虽同情张某遭遇

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户温某辩称

广告牌系自己安装

但饭店经营不善

早就关门退租

且张某车辆停放位置

不是规范的停车位

更何况是天灾所致

车主张某理应自担风险

都是大风惹的祸

难道要大风担责吗

张某无奈之下

将房主邰某和租户温某诉至法院

 

定分止争

巩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张某将自己车辆停放在邰某门面房前广场上

该广场虽未规划停车位

但也未设置禁停标识和危险警示

张某车辆受损系广告牌脱落砸到所致

租户温某是广告牌设置人

退租时又未按房主要求及时拆除

对其所悬挂的广告牌一直

负有维护、管理、安全检测和检查责任

遇有可能发生暴雨、大风等灾害天气

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其未尽到安全检测和检查责任

应当对张某车辆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房主邰某对车辆的损害没有过错

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判决温某赔偿车主张某损失10万元

判决后各方服判息诉,目前已履行完毕

 

重要提醒

暴雨频发季

防范需谨慎

作为车主,遇恶劣天气

最好将车停放在停车场、车库等安全位置

切勿停放在户外广告牌、大树等周围

防止被砸受损

作为户外广告牌设置人

应加强经常性维护、管理

安全检测和检查责任

遇有暴雨、大风等灾害天气时

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避免因未尽到相应职责

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转载于:宋英群律师团队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四川 达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24444383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95334

  • 昨日访问量

    64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练虎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