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青律师
孙青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5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3681945561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2:00

孙青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作者:孙青律师时间:2026年08月30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5次举报
2026-08-30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按遗嘱继承

一、法条引入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民法典》第1133条

很多人都知道,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可遗嘱继承不是随便就能适用的,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什么情况下适用遗嘱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今天就用问答的形式,给大家讲讲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二、常见问题Q&A

问题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遗嘱继承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被继承人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

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遗嘱必须合法有效,无效的遗嘱不能适用。

第二,遗嘱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

如果遗嘱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那就不按遗嘱继承了,按法定继承来。

第三,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如果遗嘱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他就不能继承了,这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来。

第四,遗嘱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遗嘱继承就不发生了,这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来。

第五,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优先。

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那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继承在后。

满足这些条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

问题二: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

答: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满足几个条件:

第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也就是遗嘱人立遗嘱的时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立的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遗嘱的内容合法。

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比如,要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四,遗嘱的形式合法。

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比如,自书遗嘱要自己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等等。

满足这些条件,遗嘱才合法有效。

问题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了怎么办?

答: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放弃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来。

其他部分仍然按遗嘱继承。

问题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了怎么办?

答: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他应继承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来。

其他部分仍然按遗嘱继承。

问题五: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怎么办?

答: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指定由他继承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来。

注意,这里一般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问题六:有遗赠扶养协议还能适用遗嘱继承吗?

答: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内容不冲突,那可以分别适用。

如果内容冲突,那按遗赠扶养协议来,遗嘱中冲突的部分无效。

因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比遗嘱更高。

问题七:遗嘱部分无效怎么办?

答: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来。

有效的部分仍然按遗嘱继承。

问题八:遗嘱没有处分全部遗产怎么办?

答: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的,处分了的部分按遗嘱继承。

没处分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来。

问题九:遗嘱继承有顺序吗?

答:遗嘱继承没有顺序。

被继承人可以把财产给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比如,可以把财产都给兄弟姐妹,不给配偶子女,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行。

问题十:遗嘱继承可以附条件吗?

答:可以。

遗嘱继承可以附义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三、实务建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遗嘱继承纠纷。孙律师常说,遗嘱继承不是有个遗嘱就行的,要满足很多条件。很多人拿着遗嘱,以为稳赢了,结果因为遗嘱无效,输了官司。所以,立遗嘱一定要合法有效。

孙律师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有十多年实务经验,同时也是上海张江公证处遗产管理人,对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非常熟悉。她提醒大家:

最后提醒三个最容易忽视的风险点:

一是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很多遗嘱因为形式不合法、内容违法而无效,结果还是按法定继承来。

二是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这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来。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青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十载,经办房产类案件超 300 件。

聚焦疑难房产分割领域,面对离婚析产、遗产继承分房、家庭共有房屋分割、同居房产确权、拆迁安置房利益分割、借名买房、出资购房权属纠纷等复杂家事房产案件,具备丰富实战办案经验。

擅长抽丝剥茧梳理出资流水、购房背景等关键证据,精准运用司法裁判规则,合理设计分割诉讼策略,处理房产权属认定、折价款计算、共有房屋拍卖处置,同时提供析产、婚内财产协议的起草与风险把关,从诉讼到非诉全方位守护当事人房产财产利益。

孙青律师(13681945561同微信号),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持有调解员、仲裁员、遗产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38 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