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继承方式哪个优先?继承方式的效力优先级
一、场景化描写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讨论老人留下的房子怎么分。
老大说:"爸有公证遗嘱,说房子给我,所以房子是我的。"
老二说:"不对,爸后来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说房子给我。"
老三说:"都不对,爸跟我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我给爸养老送终,房子给我。"
老四说:"什么协议什么遗嘱,都不算数,按法定继承来,我们平分。"
一家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说服不了谁。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又有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今天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讲各种继承方式的效力优先级。
二、案情引入
上海有个孙家,孙老先生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价值500万。
孙老先生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老三。
孙老先生去世后,三个儿子争房子。
老大说,爸有公证遗嘱,说房子给我。
老二说,爸后来又写了一份自书遗嘱,说房子给我,那份在后,应该按后一份来。
老三说,爸跟我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我给爸养老送终,房子给我。协议比遗嘱优先。
三个人各说各的理,闹上了法庭。
三、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公证遗嘱,还有自书遗嘱,应该按哪个来?各种继承方式的效力优先级是怎样的?
四、法律分析
先说结论:遗赠扶养协议最优先,然后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是法定继承。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也就是说,效力优先级是:遗赠扶养协议 > 遗嘱继承、遗赠 > 法定继承。
为什么遗赠扶养协议最优先?
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有偿的,扶养人已经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应该优先保障他的权利。
为什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因为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应该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推定的继承方式。
回到本案。
孙老先生跟老三签了遗赠扶养协议,这是最优先的。
所以,应该按遗赠扶养协议来,房子归老三。
老大和老二的遗嘱,都排在遗赠扶养协议后面,所以不适用。
五、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本案中,被继承人与被告老三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被告老三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
因此,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涉案房屋归被告老三所有。
最终判决:
一、涉案房屋归被告老三所有。
二、被告老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你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
六、各种继承方式的效力优先级
各种继承方式的效力优先级是怎样的?
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最优先。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协议来。
第二,遗嘱继承和遗赠次之。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如果既有遗嘱继承,又有遗赠,效力是一样的,按遗嘱内容来。
第三,法定继承最后。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来。
另外,数份遗嘱内容冲突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效力了。
七、实务建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继承纠纷。孙律师常说,继承方式有好几种,效力不一样。很多人搞不清楚哪个优先,结果白忙活一场。了解效力优先级,能帮你更好地处理继承问题。
孙律师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有十多年实务经验,同时也是上海张江公证处遗产管理人,对继承法律制度非常熟悉。她提醒大家:
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然后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
第二,数份遗嘱冲突的,以最后的为准,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第三,立遗嘱或者签协议,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有效。
行动清单: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青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十载,经办房产类案件超 300 件。
聚焦疑难房产分割领域,面对离婚析产、遗产继承分房、家庭共有房屋分割、同居房产确权、拆迁安置房利益分割、借名买房、出资购房权属纠纷等复杂家事房产案件,具备丰富实战办案经验。
擅长抽丝剥茧梳理出资流水、购房背景等关键证据,精准运用司法裁判规则,合理设计分割诉讼策略,处理房产权属认定、折价款计算、共有房屋拍卖处置,同时提供析产、婚内财产协议的起草与风险把关,从诉讼到非诉全方位守护当事人房产财产利益。
孙青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