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用?
一、读者咨询问题
"律师,我年纪大了,没有子女,想找个人给我养老送终,我把房子给他。这种情况怎么办?"
这是孙青律师团队经常收到的咨询。
很多老人没有子女,或者子女不在身边,想找人养老送终,把财产留给对方。
这时候,就可以签遗赠扶养协议。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特征?要注意什么?
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
二、法律问题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特征?跟遗赠有什么不一样?签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意什么?
很多人对这个问题不清楚,以为就是普通的赠与。其实不是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有自己的规则。
三、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法律规定。
四、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简单说,就是:你给我养老送终,我把财产给你。
这是一种双向的、有偿的协议。
五、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特征?
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特征?
第一,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这跟遗嘱不一样,遗嘱是单方的,一个人就能立。
第二,是双务、有偿的。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的,双方都有义务。
扶养人有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人有接受扶养的权利,有死后把财产给扶养人的义务。
是有偿的,不是无偿的。
第三,扶养人是继承人以外的人。
扶养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法定继承人本身就有赡养义务,不能签遗赠扶养协议。
第四,遗赠的内容是死后才履行的。
扶养人的义务是生前就要履行的。
而遗赠的内容,是遗赠人死后才履行的。
第五,效力优先。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比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都优先。
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先按协议来。
六、遗赠扶养协议跟遗赠有什么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跟遗赠有什么不一样?
第一,性质不同。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有偿的。
第二,形式不同。
遗赠是通过遗嘱的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通过协议的方式。
第三,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遗赠人,可以是任何人,包括国家、集体。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四,效力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比遗赠更高。
如果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内容冲突的,按遗赠扶养协议来。
第五,义务不同。
遗赠一般是无偿的,受遗赠人没有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扶养人有生养死葬的义务。
七、签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意什么?
第一,扶养人必须是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人不能当扶养人。
第二,协议内容要明确。
生养死葬的具体内容、标准,遗赠的财产范围、数量,都要写清楚。
别含糊其辞,以后容易有纠纷。
第三,最好书面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最好写成书面的,双方签字按手印。
最好找见证人,或者公证一下。
第四,遗赠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
第五,扶养人要切实履行义务。
扶养人如果不履行义务,遗赠人可以解除协议。
第六,遗赠人不能随意处分遗赠的财产。
签了协议之后,遗赠人不能随意把约定的财产卖掉、赠与别人,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实务建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团队处理过不少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孙律师常说,遗赠扶养协议是个好东西,对没有子女的老人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养老方式。但签的时候要注意,内容一定要写清楚,别留下隐患。
孙律师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有十多年实务经验,同时也是上海张江公证处遗产管理人,对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非常熟悉。她提醒大家:
最后提醒三个最容易忽视的风险点:
一是别把遗赠扶养协议当成普通的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双方都有义务。
二是协议内容一定要写清楚。扶养的标准、遗赠的财产,都要写明白,别以后扯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青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十载,经办房产类案件超 300 件。
聚焦疑难房产分割领域,面对离婚析产、遗产继承分房、家庭共有房屋分割、同居房产确权、拆迁安置房利益分割、借名买房、出资购房权属纠纷等复杂家事房产案件,具备丰富实战办案经验。
擅长抽丝剥茧梳理出资流水、购房背景等关键证据,精准运用司法裁判规则,合理设计分割诉讼策略,处理房产权属认定、折价款计算、共有房屋拍卖处置,同时提供析产、婚内财产协议的起草与风险把关,从诉讼到非诉全方位守护当事人房产财产利益。
孙青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