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一、数据引入
据统计,很多人搞不清楚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以为是一回事。
可实际上,遗赠和遗嘱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差别很大。
今天就来盘点一下,关于遗赠的常见误区。
二、误区盘点
误区一:遗赠就是遗嘱继承,一回事
错。遗赠和遗嘱继承是两码事。
遗嘱继承,是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遗赠,是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或者国家。
一个是给继承人,一个是给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误区二:遗赠和遗嘱继承的规则一样
也不对。
遗赠和遗嘱继承,规则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比如,接受和放弃的方式不一样。
遗嘱继承,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遗赠,受遗赠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正好相反。
再比如,代位继承不一样。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吗?一般不可以。
受遗赠人先死亡的,遗赠就失效了。
还有很多其他的不同。
误区三:遗赠想给谁就给谁,没有限制
也不对。
遗赠虽然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
比如,要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再比如,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
还有,遗赠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比如,把财产都给情人,这种遗赠可能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误区四:遗赠的财产想给多少给多少
也不对。
遗赠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半。
如果处分别人的财产,那部分无效。
误区五:受遗赠人什么时候都能接受
也不对。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要在六十日内表示接受,过期就视为放弃了。
很多人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个规定,过期了没表示,结果拿不到了。
三、错在哪里
这些误区,说到底都是因为对遗赠的法律规定不了解,把遗赠和遗嘱继承混为一谈。
遗赠和遗嘱继承,虽然都是通过遗嘱来处分财产,但对象不同,规则也不同。
四、正确做法
那什么是遗赠?
遗赠,就是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简单说,就是立遗嘱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有什么特征?
第一,遗赠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只要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不需要受遗赠人同意。
第二,遗赠是死因行为。
遗赠在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
活着的时候不生效。
第三,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是遗赠跟遗嘱继承最根本的区别。
第四,遗赠是无偿的。
受遗赠人是无偿取得财产的。
当然,也可以附义务。
第五,受遗赠人要在六十日内表示接受。
这是遗赠的一个重要特点。
五、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第一,主体不同。
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或者国家。
第二,权利的接受和放弃方式不同。
遗嘱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受遗赠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第三,代位继承不同。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一般不发生代位继承(但法定继承的代位继承另说)。
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遗赠失效。
第四,参与遗产分配的方式不同。
遗嘱继承人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受遗赠人是从遗嘱执行人或者继承人那里取得遗赠财产。
第五,债务承担不同。
遗嘱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受遗赠人一般不承担债务,但遗赠是在清偿债务之后才执行的。
六、法条支撑
《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1124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两条是遗赠的基本法律规定。
七、实务建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遗赠纠纷。孙律师常说,遗赠和遗嘱继承是两码事,别搞混了。特别是接受遗赠的六十日期限,很多人就是因为过期没表示,结果拿不到了。
孙律师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有十多年实务经验,对遗赠的法律规定非常熟悉。她提醒大家:
第一,遗赠和遗嘱继承是两码事,别搞混了。
第二,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过期视为放弃。
第三,遗赠要合法有效,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青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十载,经办房产类案件超 300 件。
聚焦疑难房产分割领域,面对离婚析产、遗产继承分房、家庭共有房屋分割、同居房产确权、拆迁安置房利益分割、借名买房、出资购房权属纠纷等复杂家事房产案件,具备丰富实战办案经验。
擅长抽丝剥茧梳理出资流水、购房背景等关键证据,精准运用司法裁判规则,合理设计分割诉讼策略,处理房产权属认定、折价款计算、共有房屋拍卖处置,同时提供析产、婚内财产协议的起草与风险把关,从诉讼到非诉全方位守护当事人房产财产利益。
孙青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