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 ,QQ: 。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房产纠纷经验,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诉讼仲裁、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交易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等,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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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房产合同纠纷在生活中已经常见,纠纷双方在无法解决情况下,自然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产诉讼中除常规证据之外,随着科技发展,微a信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已经十分常见,但微a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证明对自己有利的观点,作者认为运用微a信证明的时间应当全面提供证据,一般如双方微a信注册昵称,绑定的手机号,聊天时涉及案件核心是否有删改等进行综合分析。作者在处理诸多房产纠纷案件中也多次运用到微a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以下通过案例分享微a信聊天记录在民事诉讼中如何运用。
【案例介绍】
张丁与2016年3月份在宝山区购买贺乙一套二手房屋,房屋总价40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产值款项125万元(加定金),余款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以贷款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不能获得批准时,应当有张丁全额支付,合同签订后,张丁如期支付了首付,双方以微a信方式保持联系,贺乙通过微a信关注贷款进度情况,双方如期签订了房地产正式合同文本,但在贷款期限届满时张丁接到银行通知,告之还需要15下工作日才能获得批准贷款,张丁通过微a信告之贺乙,贺乙在微a信中表示理解,后由于房屋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贺乙通知张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诉讼法院,贺乙认为张丁违反合同约定,属于违约,为此主张解除合同,依据合同应当承担房屋总价20%违约金。
作律师该案观点认为:张丁不存在违约,合同虽然约定了支付期限,但双方微a信聊天记录系双方对延迟支付房屋尾款达成的新的合意,新的合意是双方共同意志体现应当遵守,为此作为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双方微a信聊天记录,贺乙对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无异议。
【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张丁不存在违约,双方合同受法律保护,张丁出示的微a信聊天记录,贺乙对真实性进行认可,微a信聊天记录是对支付期限新的要约达成,为此驳回贺乙诉讼请求。
1、出示微a信聊天记录时在保持聊天记录的完整性与意思统一性,2、在开庭前要对微a信聊天记录进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3、需要出示聊天记录的完整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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